全校各單位:
為了進一步做好學校因機構調整、單位分合、人員變動而發(fā)生的資產交接工作,落實各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責任,確保國有資產安全、完整,根據《陜西師范大學國有資產交接實施細則》(陜師校發(fā)〔2020〕25號)有關規(guī)定,現就做好資產交接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交接范圍
(一)房屋、儀器設備、家具、裝具、文物和陳列品、圖書資料、動植物等固定資產;
(二)軟件(含使用密碼)等無形資產和職務活動中形成的工作數據等;
(三)保管或使用的各類貨幣資產、債券、材料、燃料、包裝物等;
(四)國有資產附屬物及資料,包括本單位國有資產臺帳,儀器設備隨機技術資料、日常使用及維修記錄等;
(五)其他應交接的內容。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物盡其用的原則。對于能夠使用的資產應當繼續(xù)使用,不得隨意報廢或棄舊購新,避免資源浪費。
(二)堅持因地制宜的原則。對于不易整體搬移或搬移后無法繼續(xù)使用的資產應原地保留,以免拆除造成資產損壞。
(三)堅持高效利用的原則。在交接過程中,有閑置資產的應當及時上交學校資產周轉中心,面向全校進行調劑使用。
三、工作程序
(一)校內機構調整資產交接
校內機構調整資產交接按照《陜西師范大學國有資產交接實施細則》(陜師校發(fā)〔2020〕25號)第二章“學校機構調整、單位搬遷國有資產交接”有關程序辦理。
1.有分立、撤銷、合并情況,原單位需對照國資全生命周期管理平臺單位資產賬目,于2021年3月31日之前,對原單位資產進行盤點并粘貼資產標簽。
2.新成立或合并單位應于2021年3月31日之前,確定本單位資產管理員及資產負責人,填報《單位資產管理人員變動備案表》,交國有資產管理處事業(yè)性資產管理科。
4.對于單位分立的,新單位負責人須根據人員變化和工作需要協商資產分割方案,于2021年3月31日之前,完成實物交接。
5.對于撤銷的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處將安排人員于2021年4月1日起,對其資產進行現場復核,回收撤銷單位實物資產至學校資產周轉中心,面向全校進行調劑。
6.根據實物交接情況,各單位資產管理員須在國資全生命周期管理平臺單位業(yè)務管理權限變動業(yè)務模塊完成資產交接賬務調整,并將《陜西師范大學資產交接表》經原機構和新成立機構單位負責人簽字確認后交國有資產管理處事業(yè)性資產管理科備案。
(二)人員崗位變動資產交接
校內機構調整資產交接按照《陜西師范大學國有資產交接實施細則》(陜師校發(fā)〔2020〕25號)第三章“人員崗位變動時國有資產交接”有關程序辦理。
1.校內崗位變動人員,應在接到崗位變動通知后七個工作日內辦結國有資產移交手續(xù)。
2.若因工作實際需要確須保留部分資產需向原單位提出申請,經原單位和接收單位資產管理人員協商后,由原單位資產管理員在國資全生命周期管理平臺單位業(yè)務管理權限變動業(yè)務模塊完成資產調撥賬務調整。
3.人員崗位變動后導致原單位存在閑置資產的,國有資產管理處將安排人員對其資產進行現場復核,對于仍能正常使用資產將回收至學校資產周轉中心,面向全校進行調劑。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本單位資產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資產管理工作也是單位主要負責人離任經濟審計的重點內容之一,因此要高度重視年度資產交接工作,不回避矛盾,不積累問題,切切實實將資產交接工作落到實處,確保國有資產高效使用、安全完整。
(二)精心組織。各單位要在具體工作中加強領導,精心部署,明確工作責任,嚴格按照此次資產交接工作步驟開展工作,確保資產交接工作順利完成。
(三)嚴肅紀律。各單位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嚴格按照要求,準確、及時填報完成資產交接工作,不得偽造有關數據和瞞報、漏報存在的問題。對于不按要求完成資產交接工作的,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
2021年4月1日起,學校將凍結有資產交接需要單位的資產賬戶,直至資產交接工作完畢。各單位在資產交接過程中對于發(fā)現的問題或有不清楚的地方,請向本單位資產管理員反饋,或與校國資辦聯系(聯系電話:85310375,85310387聯系人:唐朋輝,屈江濤,趙鋒),及時解決核查盤點中存在的問題,保證核查盤點工作按時順利完成。
附件:1.陜西師范大學國有資產交接實施細則.pdf
2.單位資產管理人員變動備案表.doc
3.陜西師范大學資產交接表.doc
4.陜西師范大學工作人員調離現崗位(退休)資產交接手續(xù)履行完畢確認書.doc
5.陜西師范大學資源配置申請表.docx
國有資產管理處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