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部)黨委(黨總支)、各相關單位:
根據(jù)《陜西師范大學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先進個人評選獎勵辦法(修訂)》,學校決定開展2022年“陜西師范大學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先進個人”評選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
學校從事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的在崗干部。包括各培養(yǎng)單位主管學生工作的處級干部、分團委(團總支)書記及專兼職輔導員;黨委學生工作部(武裝部、學生處)、黨委研究生工作部、學生就業(yè)指導服務中心和校團委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干部。曾獲評該獎項人員,原則上不重復參評。
二、評選名額
我校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先進個人每兩年評選表彰一次,每次表彰2人。
三、評選條件
詳見《陜西師范大學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先進個人評選獎勵辦法(修訂)》(附件1)
四、評選程序
1.個人申報。申報人對照申報條件,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填報《陜西師范大學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先進個人推薦表》(附件2),提交個人思想政治工作事跡材料(采取寫實的方法,突出個人工作特點,字數(shù)限1500字以內(nèi))。
2.單位推薦。各院部黨委(黨總支)和相關職能部門結(jié)合個人申報情況,在民主評議、全面考核、單位公示的基礎上確定推薦候選人(每個單位限推薦1人),向黨委學生工作部(武裝部、學生處)報送推薦候選人個人申報材料、單位推薦材料和《陜西師范大學2022年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先進個人推薦候選人情況一覽表》(附件3)。
3.部門初審。黨委學生工作部(武裝部、學生處)對候選人材料進行審查并組織部門聯(lián)評,按照1:1.5的比例提出候選人名單,并提請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委員會(黨委教師工作委員會)評審。
4.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委員會(黨委教師工作委員會)評審。按照每次評選2人的要求,對候選人進行投票評選,確定擬獲獎名單。
5.黨委常委會審定。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委員會(黨委教師工作委員會)將獲獎名單提請學校黨委常委會審定。審定通過后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最終確定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先進個人獲獎名單。
五、工作要求
1.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優(yōu)中選優(yōu),堅持寧缺勿濫原則,嚴格把握申報條件,積極選樹先進典型,營造創(chuàng)優(yōu)爭先的良好氛圍。
2.請各單位于8月18日(星期四)12:00前將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先進個人候選人推薦材料報送至學生處本科生教育管理科(新勇學生活動中心東301室),電子版發(fā)送到學生處郵箱(jygl@snnu.edu.cn)。
聯(lián) 系 人:齊博洋 崔瑜璠
聯(lián)系電話:85310323
黨委學工部(武裝部、學生處)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