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各相關單位:
受教育部委托,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留學基金委)負責中國政府獎學金的各類評審工作。評審工作采取“專家評審”的方式開展,是中國政府獎學金來華留學招生、管理工作的重要環(huán)節(jié),是落實“提質增效”的重要保障。為配合國家留學基金委做好更新中國政府獎學金來華留學評審專家?guī)斓南嚓P工作,我校將協(xié)助向國家留學基金委推薦評審專家?,F(xiàn)將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薦條件
中國政府獎學金來華留學評審專家基本條件詳見附件1。
二、工作要求
(一)請結合本單位優(yōu)勢學科及國際教育開展情況,有針對性地推薦學術型專業(yè)領域專家,推薦學科按教育部公布的《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yǎng)學科目錄》中12 個學科門類(不含軍事學)劃分,即:哲學、經濟、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yī)學、管理學、藝術學,人數(shù)不限。
(二)請從專家的綜合素質(特別是責任心、品德等方面)、專業(yè)水平、計算機熟練程度、對來華留學工作的熟悉程度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慮,確保專家能勝任評審工作。
(三)請于2021 年 12月31日前完成專家推薦工作,同時請將加蓋單位公章的推薦函及推薦專家信息表(附件2、3)于2021年12月31日前報送至校務樓625辦公室。
聯(lián) 系 人:雷蓓
聯(lián)系電話:85310269
國際交流與合作處(港澳臺辦公室、“一帶一路”辦公室)
人力資源部
2021年12月22日